关于规定的通知范本十四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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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定的通知 篇1

***年***市交通运输行业 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方案

2011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辛亥革命100周年,也是我市巩固提升创建成果,迎接全国文明城市复检之年,抓好精神文明建设是落实“加快转型升级,升华惠民之州”的重要保障。为了进一步巩固交通运输系统精神文明建设成果,为全市交通运输建设与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和精神保证,按照上级组织关于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总体要求,结合我市交通运输行业的实际,现制定2011年***市交通运输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要点,具体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发展观,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省委十届八次全会、市委九届九次全会、市九次党代会第五次会议,以珠三角文明城市群建设为新起点,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以提高城市文明程度和市民文明素质为核心,广泛开展以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主要内容的理想信念学习教育活动。紧紧围绕全省交通运输和全市交通工作会议所确定的各项任务目标,立足“三个服务”,以“讲文明、树新风”等活动为载体,广泛开展具有行业特点的群众性文明创建活动,不断提高广大干部职工思想道德和文明素质,为***市交通运输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

地把个人理想融入到发展交通运输行业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和奋斗之中。

3、开展“增强社会责任感、做现代文明公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以“感恩、责任、公益”为主题,以各种道德实践为载体,大力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在机关开展“做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在运输企业开展“做人民满意服务员”活动,提高窗口行业服务水平,重点加强司乘人员服务水平提升。

(二)以加快推进综合运输体系建设为重点,切实加强交通运输行业文化建设

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提高交通运输行业文明程度、职工文明素质,树立行业良好形象,从而提高行业“三个服务”能力和水平的内在要求,是加快发展现代交通运输业,构建畅通高效、安全绿色交通运输体系的强大精神动力。为加快推进综合运输体系建设,加强交通运输行业文化建设,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思想基础和重要保证。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构建交通运输行业核心价值体系,在打牢共同思想基础上抓教育。坚持不懈地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理论成果武装思想,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凝聚力量,用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鼓舞斗志,用社会主义荣辱观引领风尚;二是推进和谐文化建设,在提升行业软实力上抓落实。组织实施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

期开展活动,不断扩大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3、开展“党旗飘扬我成长”主题教育。结合“七一”评选表彰活动,通过开展主题班会、征文、演讲、知识竞赛等系列教育活动,深入进行革命传统教育、爱国主义教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教育和改革开放教育,进一步唱响共产党好、社会主义好、改革开放好、伟大祖国好、各族人民好、***好、交通建设好的时代主旋律。

4、深入开展社会主义道德实践活动。组织广大干部职工深入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进一步完善全市交通运输系统职业道德规范体系,引导干部职工逐步树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思想道德观念,形成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的职业道德风尚。

5、深入开展文明示范窗口建设活动。在全市交通运输行业推行“规范化服务承诺制”服务,向社会公布服务项目、服务公约、服务规范、服务质量标准,努力营造环境优美、秩序优良、服务优质的良好交通环境,全心全意为基层、为行业、为社会服务。以执法队伍建设为重点,加大对执法人员的思想教育和业务培训,建立内部和外部相结合的监督机制,努力提高服务水平、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积极开展“青年文明号”和 “巾帼文明岗”创建活动,大力开展“做文明有礼的交通人”主题活动,广泛宣传普及文明礼仪知识。

6、继续推进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组织开展对文明交通行动计

6一步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共产党员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

4、做好“创先争优”评比表彰工作。为进一步巩固提高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创建成果,激励广大道路运输行业从业人员爱岗敬业、文明服务的自觉性,提高从业人员整体素质和服务水平,提升交通行业形象,积极做好推荐、审核、评选工作。

5、组织开展道德文明模范评选表彰活动。围绕做好感动***人物评选工作,大力开展“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在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内设立10个文明示范点和10名文明服务标兵,不断加大对道德文明模范的宣传力度,通过以点带面,不断提高交通人的文明素质和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水平。

四、具体措施

(一)提高重视,健全机构,加强领导。一要健全组织领导机构,及时调整领导小组成员。要求党政一把手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主抓部门负责人为办公室主任;二要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交通运输经济发展的总体规划当中,实现三个文明一体化管理;三要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探索新形势下精神文明建设的特点和规律,实现文明创建理念、内容、机制上的不断创新。

(二)明确目标,落实责任,齐抓共管。一要制定文明创建工作安排或方案,创建目标要明确,具体措施要得当,工作责任要落实;二要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班子成员分工抓、主抓部门

关于规定的通知 篇2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天津市城乡建设委、上海市住房城乡建设管委、重庆市城乡建设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城乡建设局:

为贯彻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37号),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下简称危大工程)安全管理,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关于危大工程范围

 二、关于专项施工方案内容

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主要内容应当包括:

(一)工程概况:危大工程概况和特点、施工平面布置、施工要求和技术保证条件;

(二)编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标准、规范及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等;

(三)施工计划: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材料与设备计划;

(四)施工工艺技术:技术参数、工艺流程、施工方法、操作要求、检查要求等;

(五)施工安全保证措施:组织保障措施、技术措施、监测监控措施等;

(六)施工管理及作业人员配备和分工:施工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其他作业人员等;

(七)验收要求:验收标准、验收程序、验收内容、验收人员等;

(八)应急处置措施;

(九)计算书及相关施工图纸。

三、关于专家论证会参会人员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会的参会人员应当包括:

(一)专家;

(二)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

(三)有关勘察、设计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人员;

(四)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技术负责人或授权委派的专业技术人员、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项施工方案编制人员、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

(五)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专业监理工程师。

 四、关于专家论证内容

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的主要内容应当包括:

(一)专项施工方案内容是否完整、可行;

(二)专项施工方案计算书和验算依据、施工图是否符合有关标准规范;

(三)专项施工方案是否满足现场实际情况,并能够确保施工安全。

 五、关于专项施工方案修改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经专家论证后结论为“通过”的,施工单位可参考专家意见自行修改完善;结论为“修改后通过”的,专家意见要明确具体修改内容,施工单位应当按照专家意见进行修改,并履行有关审核和审查手续后方可实施,修改情况应及时告知专家。

 六、关于监测方案内容

进行第三方监测的危大工程监测方案的主要内容应当包括工程概况、监测依据、监测内容、监测方法、人员及设备、测点布置与保护、监测频次、预警标准及监测成果报送等。

 七、关于验收人员

危大工程验收人员应当包括:

(一)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技术负责人或授权委派的专业技术人员、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项施工方案编制人员、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

(二)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专业监理工程师;

(三)有关勘察、设计和监测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

八、关于专家条件

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建立的专家库专家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诚实守信、作风正派、学术严谨;

(二)从事相关专业工作15年以上或具有丰富的专业经验;

(三)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九、关于专家库管理

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专家库专家的管理,定期向社会公布专家业绩,对于专家不认真履行论证职责、工作失职等行为,记入不良信用记录,情节严重的,取消专家资格。

《关于印发〈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09﹞87号)自2018年6月1日起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18年5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关于规定的通知 篇3

关于印发《山东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的通知

各市建委(建设局):

现将《山东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山东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的管理,规范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山东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实施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的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以下简称质量检测),是指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以下简称检测机构)接受委托,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涉及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的结构安全及主要功能项目进行抽样检测和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构配件的见证取样检测。

第三条 山东省建筑工程管理局(以下简称省建管局)负责对全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和检测机构资质审批。

设区的市、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负责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审批和备案的具体工作,对检测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第四条 检测机构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介机构。检测机构从事本规定附件一规定的质量检测业务,应当依据本规定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

检测机构资质按照其承担的检测业务内容分为专项检测机构资质和见证取样检测机构资质。检测机构资质标准由小编为大家收集2012年最新的甘肃省劳动合同制职工劳动合同书,及甘肃省劳动合同制职工劳动合同书相关知识解读,希望甘肃省劳动合同制职工劳动合同书范本能够帮助到你解决问题。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动合同按合同的内容分为劳动合同制范围以内的劳动合同和劳动合同制范围以外的劳动合同;按合同的形式分为要式劳动合同和非要式劳动合同。

甘肃省劳动合同制职工劳动合同书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_________所有制性质,_________地址,_________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_乙方(劳动者)姓名,_________性别,_________出生年月,_________文化程度,_________户籍所在地,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劳动手册编号,_________外来人员就业证编号,_________现住址,_________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一、合同期限本合同为_________劳动合同。合同期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共_________年(月)。二、工作内容甲方根据本企业生产、工作的需要,安排乙方从事_________工作。乙方同意按甲方生产(工作)需要,在_________岗位,从事_________工种。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1、甲方应按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卫生健康等规定为乙方提供必要的生产(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设施,以及不低于国家规定应配给的劳动防护用品。2、乙方有权拒绝甲方违章指挥,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四、工作时间和劳动报酬1、甲方实行每日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小时工时制,按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有关规定执行。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可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超过l小时,特殊情况,每日不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2、合同期间,甲方应按国家和企业的规定发给乙方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甲方支付乙方工资不得低于山西省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3、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点,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安排工作的,应按国家规定安排乙方安排同等时间的调休或支付相应工资报酬。五、劳动纪律1、甲方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各项规章制度。2、乙方应增强主人翁意识,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领导、管理和指挥,积极做好工作,完成劳动任务。六、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1、甲方按国家和省规定向社会劳动保险机构为乙方缴纳劳动保险费。乙方按国家和省规定向社会劳动保险机构缴纳劳动保险费。2、乙方在合同期间的各种公休假、探亲假、婚丧假、女工产假等福利待遇,按国家及省有关规定执行。3、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因工或非因工死亡,女工孕期、产假和哺乳期间的待遇,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七、教育和培训1、甲方应对乙方进行各种必要的政治、思想品德教育和职业技术及上岗前培训。2、乙方应刻苦钻研业务,达到国家规定的职业技能标准或技术等级标准,持证上岗。3、甲方出资培训乙方后,乙方须为甲方服务年,否则乙方应按有关规定支付甲方培训费。八、合同的终止、变更、解除和续订1、劳动合同期满或甲乙双方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终止执行。如双方同意续订,应提前一个月办理续订手续。逾期不办理的,则本合同视为自动续订,并应补办续订手续。2、在下列情况下,甲乙双方可以变更合同相关内容。(1)甲方生产经营情况发生变化,双方协商同意的;(2)甲乙双方协商同意,且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3)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已经修改的;(4)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完全履行的;(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乙方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甲方规章制度的;(3)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4)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2)甲方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或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3)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4)甲乙双方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1)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丧失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2)乙方患病或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3)乙方在孕期、产期、哺乳期间的;(4)其它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

签定劳动合同时注意事项

签订劳动合同可不是一件轻松的事,由于用人单位和求职者双方当事人在劳动相关法规知识和法律知识上掌握程度的不平等,求职者明显处于劣势,因此求职者在签订合同时应注意下面的事项,1、如果求职者进入到单位是通过熟人牵线的,碍于情面关系,求职者或者用人单位只是简单地达成了口头用工协议合同,但这种口头合同对求职者是相当不利的,因为一旦日后求职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利益纠纷后,用人单位可以随意对待求职者,而求职者本人因无字据为证,只能承受可能发生的一切损失。为了保障个人的利益,求职者在正式进入到用人单位工作时,一定要与用人单位签定正式的用工合同,以便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2、在求职者要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许多个人单位常常事先起草了一份劳动合同文本,在文本中约定的责、权、利明显对单位,正式签定合同时用人单位只需要求职者简单地签个字或者盖个章就可以了。但求职者仔细推敲合同后,发现条款表述不清、概念模糊,而切合同内容只约定求职者有哪些义务、要何遵守单位的各项制度,若有违反要承担怎样的责任等等,而关于求职者的权利,除了报酬外几乎一无所有。为稳妥起见,笔者建议求职者在正式签定劳动合同时,最好要求用人单位到劳动行政部门所属的劳动事务咨询事务所进行劳动合同文本鉴定为好。3、求职者签订劳动合同的本意就是想通过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利益,但是如果签定的合同本身就是违法的,那么求职者的权益照样得不到法律保护。为此,求职者一定要先确认自己签定的劳动合同是否具有法律约束力,包括,用人单位必须具有法人资格,私营企业必须符合法定条件。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内容(权利与义务)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劳动政策,不得从事非法工作;此外签订劳动合同的程序、形式必须合法。4、为了更好地用法律武器保障和维护自己的个人利益,求职者在签定合同之前,最好应该认真学习和了解一些劳动法律和法规方面的知识,例如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终止和解除,劳动保护和保险,法律责任等,这样求职者在与用人单位起草劳动合同文本时,就能争取一些对自己有利的权利和义务,或者一旦日后用人单位违反合同规定,求职者就可以利用法律武器来捍卫自己的权益。5、一份正式的合同应该条款齐全,日后双方一旦发生利益冲突,可以便于查证核实。为此,求职者在签订前一定要让单位负责人拿出合同原文,仔细审看合同条款是否齐全,如名称、地点、时间、劳动规则、具体工作内容和标准、劳动报酬、合同期限、违约责任、解决争议方式、签名盖章等。如无异议,再当面同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以防某些单位负责人利用签字时间不同而在合同上动手脚。6、如果求职者所进的单位主要从事一些对人身安全有较大威胁的行业时,求职者一定要向用人单位确认,遇到工伤应该按照法律的规定来处理。现在不少单位只知道要求职者为他们卖命,一旦求职者伤残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后,他们就毫不留情地一脚把求职者踢开,因此用人单位在起草合同时,为逃避承担的责任,要求职工工伤自理,或只是约定一些无关痛痒的条款,与国家法定的偿付标相关很远。7、许多私营单位为了达到要挟、控制求职者的目的,常常在签定合同之前要求求职者先交纳一定的上岗抵押金,这样求职者一旦违反约定,其上岗抵押金就会被没收,而用人单位因此有了有恃无恐的把柄,求职者只好惟命是从。为此,求职者应该首先弄清单位收取抵押金的用意,另外可以私下向内部员工打听一下该单位的声誉,以权衡一下到底是否应该交纳抵押金。8、最后求职者还应该了解一下其他的细节问题,例如当合同涉及数字时,一定要用大写汉字,以使单位无隙可乘;另外要注意合同生效的必要条件和附加条件(如签证、登记);合同至少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妥善保管;双方在签订时如有纠纷,应通过合法方式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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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宿和餐饮业劳动合同

天津企业(事业)单位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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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定的通知 篇14

现将《国债兑付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19到期国债数量大,附息国债品种多,计息方式复杂。为了确保做好全年国债兑付工作,现提出以下要求:

一、各银行、邮政储蓄网点、财政国债服务部及各证券经营机构,要严格按照办法的规定办理兑付,把保护投资者利益、维护国债信誉作为国债兑付工作的宗旨,采取多种方式宣传兑付政策,落实兑付措施。

二、做好国债兑付岗前培训工作,使柜台人员熟练掌握国债兑付条件和操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减少群众等兑时间。在实物国债兑付中,树立高度反假防假意识,提高鉴别假券能力,保证国家资金的安全。

三、国债兑付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关系到国家和投资者的经济利益,要求各国债兑付经办单位把做好兑付工作作为岗位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建立必要的岗位责任制,以确保国债兑付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根据国债发行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二、1999年到期还本付息的国债品种包括:

1.向社会发行的无记名(一期)国债;

2.19向社会发行的无记名(二期)国债;

3.向社会发行的二年期凭证式国债;

4.19通过交易场所发行的`记账式(一期)国债;

5.1994年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发行的特种定向债券。

三、1999年到期国债利息计算及兑付有关规定:

1.年向社会发行的无记名(一期)国债,期限3年,于3月10日到期还本付息,年利率14.5%;1996年向社会发行的无记名(二期)国债,期限3年,于8月6日到期还本付息,年利率10.96%。

无记名国债的现券兑付,由银行、邮政系统储蓄网点、财政国债服务部及证券经营机构办理。无记名国债的托管券面兑付,在各省级财政部门对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央公司)当地托管库的券面核验无误并接收后,通过交易场所和中央公司办理,实行场内兑付。

2.年向社会发行的二年期凭证式国债,从3月1日起陆续到期还本付息。截止到1999年12月31日(含12月31日)以前,持满半年不满一年的按年利率5.40%计付利息;满一年不满二年的按年利率7.47%计付利息;满二年的按年利率8.64%计付利息。

凭证式国债的兑付,投资者需持“凭证式国库券收款凭证”到原购买网点办理。在发行期内购买的凭证式国债,到期兑付(对月对日持满二年)时不收取兑付手续费;发行期后购买的凭证式国债,在兑付期开始后,一律不收取兑付手续费。

3.1997年通过交易场所发行的记账式(一期)国债,期限2年,于1月22日到期,以面值金额兑付。记账式国债的兑付,通过交易场所和中央公司办理,实行场内兑付。

4.1994年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发行的特种定向债券,期限5年,从4月1日起陆续到期还本付息,年利率15.86%。特种定向债券的兑付,由当地财政部门办理。

以上各类到期国债均按单利计算,逾期兑付均不加计利息。

四、1999年办理付息手续的附息国债及有关规定:

1.1996年通过交易场所发行的记账式(五期)国债,期限,年利率11.83%,6月14日支付第三年利息。

2.1996年通过交易场所发行的记账式(六期)国债,期限7年,年利率8.56%,11月1日支付第三年利息。

3.1997年通过交易场所发行的记账式(二期)国债,期限10年,年利率9.78%,9月5日支付第二年利息。

4.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专项国债,期限7年,年利率6.8%,5月18日支付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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